中国自古有:
女大不中留,留来留去留成仇。
男儿需奉养双亲,而女儿呢?是泼出去的水/赔钱货。
女儿没有继承权,出嫁后会被视为另一个家庭的成员等。
然而,随时代变迁,现今社会,女儿与儿子,在法律上是平等的,有相同的继承权。
是不是,也意味着,女儿与儿子对双亲的责任也是平等的?
个案1:
守在父母的身边,任劳任怨。
个案2:
远赴他乡,追寻自己的梦想。
我有个朋友,自毕业以后,守在父母身边,任劳任怨,为家庭,付出一切。看着她,我想,你应该有你自己的生活,勇于追梦。一辈子呆在一个小城市里,守着你的家,能有什么作为?为家庭的付出,最后的回报是什么?
我又有个朋友,为了追寻梦想,远赴他乡,对年老的双亲,觉得很是亏欠。但是,她享受她现在的生活,那是梦想中的生活,她就活在小时候所憧憬、所向往的生活里。
两个个案,想同的是,她们都是爱父母的。
不同的是什么呢?请容许我说,不同的是,父母的需要。
我向往个案2的生活,无奈,父母是属于个案1的父母。
因此有了个案3。
个案3:
还在思考中 ...
无与伦比的恩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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